法院判例

最高院:股东代表之诉是否受公司和他人之间合同管辖权条款的约束?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股东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胜诉后的法律后果归于公司。因此,股东代表针对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受公司和第三人之间合同管辖权条款的约束。...

最高院:经法律文书确认的不动产物权所有人即使未经过户登记亦可对抗针对名义物权所有人的强制执行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是否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并无法律规定该权利因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而丧失。权利人取得权利后,其他法院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并不能影响权利人已经取得的权利。...

最高院:在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是否还可提起?

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包括大股东等在内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公司又不追究其责任时,赋予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最高院: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时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且与该仲裁裁决相关的应通过何种程序寻求救济?

法院在审理本案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成立的过程中,必然要对仲裁裁决认定的银行抵押权是否成立作出认定,而该认定与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相关。因此,对于本案的执行问题,应当通过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进行,而非通过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院: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院判例|| 当他项权证记载的债权数额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不一致时真的应当以他项权证记载的债权数额为限优先受偿吗?

最高院在该案例中认为:《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该条文是对抵押登记内容的规定,而非是对抵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担保范围的确定还是应当遵照抵押合同约定。...

最高法:房屋买卖合同属债权类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北京高院案例关于商品房买受人有权排除抵押权人执行的说理值得探讨和思考

开发商经抵押权人同意领取商品房预售证的,善意购房人的权利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购房人有权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一方面,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人即有充分理由相信抵押权人已经同意转让抵押物,即购房人是善意的;另一方面,抵押权人比购房人更有能力控制开发商的销售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对部分条款没有约定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能否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对部分条款没有约定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属于不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应当参照《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且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院: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消费者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查封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由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法,法律对其进行的是否定评价,因此买受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该合同的风险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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