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辩护

“其他个人”究竟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该条例和《实施办法》将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怎样判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既遂、未遂?

刑法分则是对犯罪行为的类型化,规定的是犯罪构成要件,这应无疑义。不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肯定不构成犯罪。...

没有“虚开”目的不能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何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行为,是准确定罪的关键。当前,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该罪“虚开”行为是否要求有特定目的,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这既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更给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带来了错判的风险,实践中也已经出现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迥异的情况。 ...

下列行为或许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货物销售过程中,一般纳税人为夸大销售业绩,虚增货物的销售环节,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依法缴纳增值税并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规范化研究

《量刑指导意见》的制定与实施推动我国量刑逐渐向科学化、标准化和统一化方向发展。...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恶意如何定性?

目前,从税务机关对购货方取得的已定性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来看,大部分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的较少。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企业较少有“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因此,税务机关在专用发票检查中,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性要慎重,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事各方,不能一概以205条虚开犯罪论处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事各方不能一概以205条虚开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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