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

吴汉东:知识产权理论的体系化与中国化问题研究

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对“中国道路”的理论概括,它是法学理论体系中的“知识版”、知识产权“知识体系”的“综合版”、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主张的“示范版”、国际知识产权话语体系中的“中国版”。从整体化、本土化、科学化的学术规范和实践要求出发,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体论、价值论、制度论、政策论、运行论、文化论等。以社会主义法治观、发展观为理论基石,针对知识产权的“中国问题”,总结知识产权事业建设的“中国经验”,推出一大批思想自立和理论自信的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制度...

前沿丨张保生:证据法的基本权利保障取向

证据法是规制证据运用与事实认定的法律规范。现代法治国家奉行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事实,应当依据证据”;“法官只能以提交审理并经过双方辩论的证据为依据作出判决”...

为什么说证据问题难以讨论的?

证据问题的不可讨论性不仅是一个基本的司法规律,也是一个认知规律。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实世界中很多行为是不可替代的,骑自行车要自己骑、游泳要自己游才能学会,对孩子和家人的陪伴是不可替代的,生命的经历是不可替代的,没有经历我们就不会有成长,甚至不配说我们活过。...

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自由刑的不对称性

自由刑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承担的自由刑包括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七年的有期徒刑。自由刑是对犯罪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其严厉程度在现代刑罚制度中仅次于死刑。在厘清自由刑的适用条件之后,通过对知识产权本质特点的阐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侵害法益的类型及程度得以明确,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与自由刑剥夺的利益进行比对之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与自由刑之间的不对称性将得以突显,从而证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不应适用自由刑的结论。...

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的中间省略登记

在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是否允许最初转让人直接向最终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也即进行中间省略登记,有关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与学说见解不一。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不承认中间省略登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创设最终受让人对最初转让人的中间省略登记请求权,在公法和私法方面会带来很多负面后果。对于最终受让人的登记请求权,可以通过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加以保护。...

最高院最新司法观点: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在确定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责任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应予返还的财产性质,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责任,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获益。...

信托法的历史起源和制度变迁 ——以英国信托法的发展为中心

理解信托制度的历史变迁对于研究信托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英国现代信托法制起源于中世纪用益制度,对于用益的规制促使了现代信托的诞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推动现代信托制度迅速发展,司法实践和成文立法确立了较为全面的原则体系和规范框架,信托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体系日益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释法抑或造法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解释对保障法律法规在审判活动的统一理解与适用,促进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融资租赁专题|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情形及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知识产权法的平衡精神与平衡理论 ——冯晓青教授《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评析

平衡精神是知识产权法律价值二元取向的内在要求。对此,国内外学者已有共同认识。十多年前,美国学者Patterson和Lindberg在他们的著述中将一部现代著作权法描述为“协调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权利的平衡法”。①笔者则在研究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时,提出了“著作权法的平衡精神这一新的理论命题”。②客观地讲,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是知识产权研究领域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知识产权法平衡理论的建构有待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冯晓青教授2006年出版了《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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